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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也须投保交强险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4日 12:22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曹国庆)从市保险行业协会获悉,自7月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正式实施后,以往投保率相对较低的摩托车也必须投保交强险,10月1日后车主应随身携带保险标志备查。另外,有关拖拉机交强险的费率也正在研究当中。

  目前本市摩托车总量较大,达到30余万辆,摩托车撞人致死致残事件时有发生,但投保率却非常低。根据新出台的交强险条例,摩托车也必须投保交强险,按照排气量不同,
保费分为三档:50CC及以下120元,50CC至250CC(含)180元,250CC以上及侧三轮400元。与汽车须在前挡风玻璃处张贴内置型保险标志不同,摩托车车主应随身携带便携式保险标志,以备交管部门检查。市保险行业协会提醒摩托车主,应主动前往经营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投保,以免10月1日后被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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