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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韩清华肖建斌
为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和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城市公共住房制度实施方案(试行)》、《成都市城市最低收入与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实施细则》和《成都市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实施细则》,将从8月1日起全面实施,这是记者近日从成都市房管局获悉的。
成都市房管局局长周鸿德告诉记者,此次出台的方案首先是对最低收入家庭,以租金补贴为主,实行“应保尽保”。其次对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按需建设、保证供应”。随着制度的实施,成都市年收入处于3.8万元至4万元的家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线),能买经济适用房。年收入在8000元至2.2万元的家庭(低收入家庭及最低收入家庭线)实行廉租住房保障,其住房困难也将得到解决。业内人士称,这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将公共住房保障以制度形式加以规范的城市。
三层体系构筑住房保障网络
据了解,成都出台的公共住房制度,是通过政府援助和市场供给相结合的住房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公共住房体系,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的援助方式,解决中等偏低及以下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适用对象要满足三个条件:家庭年收在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原有住房(取得自有产权住房或按照房改政策租金标准租赁的公房)人均面积不超过规定的面积控制标准,具有成都市五城区正式户口并取得成都户籍3年以上。
住房保障群体分为: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等。其中,最低收入家庭是指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上、低收入线以下的家庭,目前家庭年低收入线为220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是指家庭年收入在低收入线以上、中等偏低收入线以下的家庭。目前家庭年中等偏低收入线为40000元,比以前提高了2000元。在补贴标准方面,对三种低收入家庭的原有住房人均面积控制标准为16平方米。
无缝覆盖实现低收入者有房住
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成都市民日渐增多,而成都现有市民以及新来市民的居住问题是市政府重点关注的问题。成都市房管局局长周鸿德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制度的出台,旨在全方位覆盖成都的住房需求,无论通过廉租补贴、经济适用房建设或其他形式,一定要有效覆盖成都中等偏低收入及以下收入家庭的基本需求,保证人人都有房住。
据了解,该制度的保障方式为:最低收入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核减为辅,实行“应保尽保”,租金补贴标准为6元/平方米;低收入家庭可选择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也可自主从市场租赁住房并领取政府发放的租金补贴;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可购买面向社会发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还规定,年收入处于3.8万元至4万元的家庭,也能购买经济适用房了。
当记者问到该政策是否会对成都房价带来影响时,周鸿德表示,这些政策与当前的房价不会产生什么关系。公共住房制度的出台让成都市的住房保障制度化、体系化和规范化,解决的是中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而这部分人一般是购买不起商品房的。人们的住房有了保障,社会将更加稳定,会为成都楼市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的良好环境。
专项资金
突破公共住房保障瓶颈
成都市专门建立的公共住房制度专项资金,为保障公共住房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了坚实的“后盾”。以公共财政预算为主,通过政府住房基金安排、政府土地出让净收益按一定比例划转、市级和五城区财政预算安排及稳定的公共住房制度专项资金等,多渠道筹措住房保障资金。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资金制度的建立,实现了政府住房保障资金来源的制度化,有利于突破城市公共住房制度施行缺乏稳定资金来源渠道的瓶颈,为制度的顺利实施和健全提供了保障。
据悉,成都市每年用于解决住房保障的资金已从过去的不到1000万元提高到现在的1.2亿元。住房补贴资金总数的变化,主要源于两个方面原因:一是加大了成都市的住房保障力度,二是把低收入人群纳入了租金补贴。据初步统计,将会有近5万户家庭得到政策性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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