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0平70%”悬念仍未揭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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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6:52 半岛晨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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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首席记者高元勋) 昨天有外地媒体报道说,国家建设部关于“90平方米住房必须占住宅面积70%”的细则已经出台。本报记者昨天下午就此致电国家建设部房地产司,未得到最后确认。 自5月29日国家九部委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以来,其中关于“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房)面积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
各界关注焦点有二。一是“套型建筑面积”指的是什么概念。6月下旬,国家建设部房地产司的一个负责人对外称,套型建筑面积比正常的建筑面积大,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相当于100~105平方米普通建筑面积。不过,国家建设部随即否认这一说法。 在辽宁省最近正式出台《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中,也未对“套型建筑面积”给出解释。 根据外地媒体昨天的报道,套型建筑面积就是人们熟知的建筑面积。 关注焦点之二是“开发建设总面积”指的是一个住宅小区,还是指一个城市一定时间内的开发总面积。该报提出,70%比例将针对各城市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而非单个小区。 记者昨天下午联系国家建设部房地产司,该部门负责国六条实施细则的起草工作。工作人员拒绝透露相关文件是否已正式出台,对记者所提到的两方面内容既未确认,也未否认。到记者截稿时,国家建设部网站和新华社还未正式披露相关信息。 辽宁省建设厅房地产处也对记者表示,目前未接到国家建设部的有关文件。如果国家下发细则,辽宁省建设厅将给予转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