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被挪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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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3:11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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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布有关规章强化中小板募集资金管理 防止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被挪用 【本报讯】(记者王欣)深交所日前发布了《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通过健全制度、加强信息披露、规范资金使用程序,防范募集资金被挪用、占用等重
《细则》在继承中小板募集资金从严监管思路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作了进一步的规范。其主要原则是:通过健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保障募集资金安全,防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被挪用、占用等重大违规行为;以信息披露为核心,通过加大募集资金信息披露的范围和频率,促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透明化;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细则对募集资金使用和变更的程序进行了进一步的规范,鼓励上市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细则》还就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和监督等环节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包括:1、上市公司董事会要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细则对募集资金管理各环节进行规定。2、健全专户存储制度,上市公司要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并有责任积极督促商业银行履行协议。3、注重过程监督,规定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不正常时的及时披露义务;规定上市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防止募集资金被关联人占用或挪用;上市公司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与已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当年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过30%的,上市公司应当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4、对于上市公司关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变更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等问题,细则予以明确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