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发布“人禽流感应急预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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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3日 00:25 北京现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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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邓琳) 昨天,卫生部发布了《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确定了4个应急处置级别。 《预案》规定,各地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其中的应急处置分为本地尚未发现动物和人禽流感疫情、本地有动物禽流感疫情,但尚未发现人禽流感疫情、本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人禽流感病例,属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Ⅱ级)和证实人间传播病例并出
各省(区、市)年度首例人禽流感病例由卫生部组织人禽流感专家组诊断,此后发生的病例由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组诊断,同时报卫生部备案。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辖区内人禽流感医学观察病例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派出专家组进行调查和会诊,并向卫生部报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