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名人堂:公共理想与居住理想(二)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2日 09:11 金羊网-新快报 | |||||||||
|
■钟伟 从最新的房地产调控看,“新国六条”虽然涵盖了税收、信贷、土地、供应、市场、结构乃至信息,大体称得上全面、完善而稳妥,并且将以往的“增加与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为主、建设廉租房为辅”,改为了加快廉租房的建设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的提法,显示出中央政府对住房供给体系的修正———管理重心要更多向买不起房的低收入家庭转移和过渡。
但是,“新国六条”仍然强调了房地产的重要产业支柱的地位,强调了房地产的问题只是局部市场的问题,并且没有涉及到根本的体制的变革和发展模式的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预料,中央的看得见的手势必还将受到多只看得见的小手的掣肘,地方与中央对于房地产调控的博弈,仍将像上一轮调控中那样上演。 其实,在中国畸形的增长模式下,房价具有自动升温的趋势,已非中央一家所能主导。更关键的是,中国房地产的根本问题其实并不在房价,房价调控的成功也不等于住房矛盾的解决。就算房价稳住了,百姓的居住理想仍不能实现,围绕着中国房地产发展模式而产生的一系列矛盾也将继续积累,乃至一发不可收拾,引爆经济与社会危机。 所以,中央和国务院要超越房地产调控,适时转向重构中国住房发展的游戏规则,果断叫停当前以城市化和市场化为名的瓜分土地资产和掠夺居民储蓄存款的运动! 必须警省,从长远看,没有高效率经济发展不可能实现社会公正,但是没有社会公正,经济效率也不可能长久维持,经济增长甚至会在社会危机暴发的火山口上一朝断送。 虽然还有许多学者仍在基于善良天性及市场的空想讨论住房的细枝末节问题,虽然政府不断地付出努力调控房价,然而事实上,我们一直忽视了百姓尤其是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理想,在中国,房子和土地,原始资金的积累和社会机会的抢占,从一开始就是在非市场、非合理、非人性甚至有悖伦理和政治、法律、经济和社会环境下进行的,并不能用简单的经济学教科书去生搬硬套;我们也忽视了,即便房价合理,然而瓜分和掠夺的游戏不结束,中国住房的矛盾就就越积越深,最终达到暴发的地步! 政府必须在房地产发展上真正从“经济增长型”转向“公共服务型”。如果增长永远是积极政府第一位的关注对象,民生的考虑却被忽视,中国的住房制度改革就会越来越变形,越来越远离公众,并且房地产调控的成果也无法从机制上得到保证。 现在,各地都在倡导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并出台了种种举措。但从结果来看,收效甚微,基本上只停留在办事效率方面的改进等稍小的方面。既然城市中70%的居民都没有能力购房并因此而陷入安居的绝望与痛苦之中,既然教育、卫生、医疗、住房早就成了大家公认的百姓最忧心的问题,政府就必须建立其公共理想,从政治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叫停落后的发展模式,重新出发,去接近百姓的居住理想! 我们建议,可借鉴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的做法,在保障当地大多数居民有房住的问题上,在防范当地房价上升的问题上,采取一票否决的做法,即不能再让地方政府官员不能只考虑增长,而必须在增长与民生间寻求平衡。 我们建议,要创新土地制度和政策,将农民的土地产权归还给农民,并允许私人土地产权、集体产权和国有产权具有同等的买卖权力。 我们还建议,应该放宽政策限制,允许失地农民、城市中低收入购房者成立维权协会,表达并捍卫其正当权益。 只有真正明确政府保障居民住房的职责,并从政治文明的高度来重构中国房地产发展模式,房地产发展才能走向希望之途,才能与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以及政治文明的新的发展理念相适应。(作者系国资委研究中心宏观战略部部长)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