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GDP能耗公报: 河北位列各省市第23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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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10:49 燕赵都市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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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真) 作为第一份能耗公报,《200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位GDP能耗等指标公报》于6月底发布。此次统计结果显示,2005年全国单位GDP能耗1.22(吨标准煤/万元);单位GDP电耗1358.5(千瓦时/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2.59(吨标准煤/万元)。
这份由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和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发布的公报规定,今后将以省为单位公布相关能耗的四个指标品种:单位GDP能耗、单位GDP电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单位GDP能耗降低率。 公报数据显示,能耗最高的省、区、市是宁夏、贵州和青海,单位GDP能耗分别是4.14(吨标准煤/万元,下同)、3.25和3.07;较低的省份,广东、浙江、江苏分别是0.79、0.90和0.92。而作为钢铁大省的河北,单位GDP能耗是1.96,高于全国平均值,在列评的31个省市中,位列第23位。 国家统计局表示,此次发布的数据将作为计算“十一五”时期各地区单位GDP能耗等指标降低率的基数。因此,如果按照“十一五”期间规划的要求,单位GDP的能耗降低20%,就可以推算出5年后全国万元GDP能耗目标是0.976吨标准煤。而据此推算,5年后河北万元GDP能耗目标是1.568吨标准煤。 为实现这一节能目标,河北省已经建立GDP能耗指标考核公报制度。据悉,考核公报指标包括考核指标和公报指标。考核指标为各设区市万元GDP能耗和万元GDP能耗降低率(GDP采用2000年可比价);公报指标为各设区市万元GDP能耗和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万元GDP(2000年可比价)电力消费量,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2000年可比价)能耗。 据悉,本月底国家统计局会公布各地区上半年GDP单位能耗,并将此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据了解,按照现阶段的规划,应该是每年6月底公布上一年能耗情况,7月底公布本年上半年情况。 ●相关报道:发改委下放省别能耗指标 “发改委正在制定分解各省的能耗下放指标,以完成‘十一五’规划的20%降能耗目标。”6日,发改委规划司司长杨伟民表示。 他透露,分解指标不会一刀切,将会根据各省产业结构、能耗治理水平、消费量等因素分类别制定对应的指标。 下放指标将遵循两个原则,杨伟民表示,首先是尊重各省自己制定的“十一五”规划目标。“如果他们制定的规划中,能耗指标等于或者高于20%,那么我们不会过多干预。” 其次是针对各地规划中低于20%的省份,大约占总量的三分之一,将建立模型供同类省份进行比较。 据悉,发改委正在研究,把这类省份集中起来建立模型,使其相互有可比性,并得出能耗平均值作为高能耗省份下放指标的参照。 在此之前,诸多业内专家对20%的可行性提出过质疑。对此,杨伟民表示,中国有实现这个目标的行政基础,在当前国家行政主导经济能力较强的条件下,只要实行各省能耗的公布制度,就会像原先GDP指标一样产生一个指挥棒的导向效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