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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税被罚900元拖欠翻至逾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10日 04:11 深圳商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宝安区国税部门获悉,该区西乡街道一家贸易公司因拖欠税款被罚900元,近日去缴纳时,罚款金额已变成了1万多元。

  原来,这家贸易公司在去年3月因未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被宝安区国税局西乡税务分局处以900元的罚款。公司会计在税务部门填完处罚单之后,却迟迟未交罚款,也未告知公司。后来公司更换了会计,今年5月又迁移新址,新来的会计才发现公司还有一笔罚款未
交。此时,原本只有900元的罚款,因长期拖欠被加倍处罚,现在罚款已经变成1万多元了。

  记者了解到,税收征管法规定:对纳税人经催缴后不交的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行政处罚法规定: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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