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税局否认二手房交易强征个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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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20:25 北京现代商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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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报讯 (记者 张培娟) “没有‘先税后证’的说法,此前有关媒体关于二手房交易要强征个税的问题都不是从地税局渠道获得的。”昨日,北京市地税局个税处负责人首次公开回应了市场上流传已久的二手房交易强征个税传言。 最近一段时间,对北京二手房个税征收的消息成为北京房地产界的焦点,各大媒体纷纷报道房产个税将在近段时间再次强制征收,并且强制征收时间已经有多个版本。但大部
这位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地税局对于二手房交易征个税的政策仍然没有变。“按照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2003年下发的《关于个人出售住房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个人房屋转让过程中的所得应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至于某些机构为何要散布二手房交易要强制征收个税的传言,北京地税局也不得而知。 同时,这位负责人还提醒纳税人应该自行申报纳税,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因为税收本来就是强制性的,不依法纳税就是违法。”但他也对目前二手房交易征收个税过程中的一些难处表示无奈。“目前有多少人在二手房交易中逃个税还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但二手房交易是一个综合管理的问题,单靠一个税种无法解决目前的问题。”他还透露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文件,北京地税正在努力通过各种方式建立一个产权管理体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