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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饮料”今后不能随便称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9:13 青年时报

  时报讯 什么才算“茶”,什么算是“茶味”?记者近日获悉,中国饮料工业协会正在着手为这“一字之差”制订明确的标准。依据即将推出的新国标《饮料通则》,凡是茶多酚含量不够的都不能再称茶饮料了,只能叫做“茶味饮料”。

  现状:“茶饮料”其实不是“茶”饮料

  冰红茶、冰绿茶、茉莉清茶、茉莉花茶、大麦香茶,超市货架上各种品牌的“茶饮料”不下数十种。国家质检总局年初曾对市场上的茶饮料进行抽查,合格率仅为70.6%。部分产品咖啡因和茶多酚含量甚至低于标准的十五分之一。

  

浙江大学茶学系须海荣副主任介绍,茶多酚是茶叶中最主要的成分。

  年内将出台详细标准:茶多酚最重要

  据了解,在新的《饮料通则》中,对于各种类型的茶饮料,都制订了相应的标准。

  例如,添加特殊果汁的茶饮料,因口味原因原果汁含量无法达到5%要求时,可归属于果味茶饮料。

  另外,茶饮料如果用茶多酚调配,要进行明示。这是因为茶叶中除了茶多酚外还有茶氨酸、多糖等多种成分。

  杭州饮料厂商反应积极

  对于此次新国标的出台,杭州的茶饮料厂商都表现得十分积极。娃哈哈、康师傅均表示,将会持续关注新标准的。杭州顶津食品有限公司品质保障部的姜先生保证,企业一定会在第一时间对应国家新标准做出工艺改进。

  一位饮料厂工程师透露,“到目前为止,测量茶多酚含量的技术手段还需要各生产企业进行验证和摸索。”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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