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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这五种费有无乱收 物价部门将清理整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5:01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见习记者 熊星星)当前,一些物业公司向业主按天收取“装修管理费”,而按规定,此费用应向装修公司收取,收费标准是装饰工程造价的0.8%。针对当前物业管理收费混乱的突出问题,省物价局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进行清理整顿。

  此次整顿行为主要是针对明码标价以外的收费行为。具体包括五种,即装修管理费、水电费、停车费、公共楼道维护费以及电梯使用费。

  据介绍,目前一些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时,如向业主收取线损、表损、管损等额外费用,属乱收费;地下停车场的收益到底是归开发商还是业主,需依据产权的归属来明确;室外场地车位的产权是业主的,可根据业主委员会的意见制定租金,委托物业公司代收;公共楼道维护费、电梯使用费已包含在综合服务费之内,不得再另行收取。

  通知还称,对物业服务收费中产生的纠纷或违约问题,属政府指导价的,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可依法进行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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