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将在深圳“下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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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 03:14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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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铸成 通讯员李泓)利用手段承揽工程,随意克扣工人工资……长期以来,由“包工头”随意操作引起的纠纷在建筑行业中屡见不鲜。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建设局获悉,从今年8月1日起,深圳将逐步在全市所有工程中全面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禁止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包工头”。“包工头”将在深圳“下岗”。
据深圳市建设局负责人介绍,近年来,由于建筑劳务市场操作不规范,一些建筑企业承包工程后,便将工程非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使部分得到工程的“包工头”为满足自己的利益,随意招揽建筑工人,又由于缺乏内部管理,导致工程质量不稳、安全事故、劳资纠纷、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一系列问题长期居高不下。 为遏制“包工头”现象进一步泛滥和恶化,深圳日前召开全市建筑劳务分包工作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率先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投资项目中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10月1日起,在深圳市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工程的一类工程中,实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到2007年1月1日以后,整个深圳市的所有工程必须全面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 推行建筑劳务分包制度后,深圳将实行建设行业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用人单位必须建立职工培训制度;建筑劳务企业必须与施工管理、作业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筑劳务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工人本人,严禁将工资发放给“包工头”或者其他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必须为其所聘用的劳务人员办理个人银行工资卡,并委托银行发放工资。深圳市建设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现有企业违法分包工程,使用“包工头”,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