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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证券报消息随着证监会7月2日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备受关注的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随着试点券商的增加和业务的深化,融资融券为证券市场带来的增量资金,将在初期100亿元的基础上迅速增加,目前理论上的最大值为3000亿元。”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资深研究员梁静博士指出。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满足‘近6个月净资本12亿元’要求的创新试点券商目前共13家,其净资本总和达到301.6亿元,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按对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的10%计提风险准备’的要求,这13家券商可开展融资或融券的规模达到3000亿元。”梁静告诉记者。
“不过,在试点期间,实际上能够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将少于这一数目。”梁静指出,即便满足《管理办法》所列要求的证券公司也并不一定可以获得试点资格,证监会有权“根据试点情况和证券市场发展需要”而逐步放开。
此外,即便获得资格的券商,其用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也仅限于自有资金。假设这13家公司将全部净资本用于融资融券业务,则短期内融资融券业务的最大规模为300亿元;而考虑到证券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必须单独开设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短期内可投入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应在净资本的50%以下,预期在100亿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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