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文淘汰落后钢铁产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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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7月03日 09:10 上海青年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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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于舰)面对铁矿石连年涨价,钢铁价格又连连下跌的局面,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钢铁工业控制总量淘汰落后加快结构调整的通知》。《通知》要求,在“十一五”期间,钢铁产业将建立2~3个3000万吨级的钢铁企业集团,同时淘汰若干落后的钢铁产能。 铁矿石涨价的消息在人们的预知中刚刚确定下来,成本提高的信号并没有让钢铁市
我国去年底炼钢能力就已达到4.7亿吨,据统计,目前还有在建产能0.7亿吨、拟建产能0.8亿吨。如果这些产能都建成释放,我国炼钢产能届时将突破6亿吨。钢铁业内专家认为,2005年钢铁消费量是3.5亿吨,即使考虑到未来钢材需求的增长,供求也是严重失衡。伴随着产能过剩,钢铁低水平产能又占相当比重。 《通知》指出,“十一五”期间,将淘汰约1亿吨落后炼铁生产能力,2006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取得实质性进展。钢铁产业的集中将是壮大钢铁业的主要任务,期间,我国要形成2~3个3000万吨级、若干个千万吨级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钢铁企业集团,国内排名前10位的钢铁企业集团钢产量占全国的比例达到50%以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