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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餐厅”“餐馆”不能乱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12:35 法制晚报

  中国烹协建议:工商管理部门应规范使用餐饮业术语

  “饭店”“餐厅”“餐馆”不能乱叫

  本报讯(记者 张晓莺)中国烹饪协会日前致函国家工商总局,建议在工商营业执照中规范使用“饭店”和“餐厅”、“餐馆”等行业术语,以免造成相关企业经营和消费认知
的误区,也有利于与国际接轨。

  建议指出:术语的应用体现了一个行业的规范程度。然而,由于各地区、各部门对餐饮行业专用名词使用不准确,导致一些混乱发生,影响了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 而餐饮业和住宿业的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由于对“饭店”和“餐馆”的理解不同,曾出现过“餐厅以饭店名义加收服务费”等消费纠纷。

  按照国家经济行业分类的规定,“饭店”应属于住宿业,“餐厅”、“餐馆”则属于餐饮业,两者属于不同的两个行业,不应混淆。根据中国烹饪协会的调查,目前,由于风俗习惯及地域的差别,各地对“饭店”和“餐厅”、“餐馆”的界定有的还比较模糊。例如在我国东北地区,“饭店”的外延被扩大,哪怕只有一张桌子几把椅子的餐厅也叫饭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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