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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守18亿亩耕地保有量 需寻“治本”之策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30日 09:03 中国经济时报

  ■地方经济半月谈 ■王海坤

  半月前,国土资源部紧急召开全国土地执法会议,要求坚决查处严重土地违法案件,并责令对有案不查的,追究一把手责任。以此为起点,近半个月来,在土地执法领域,平地卷起一阵风潮……

  6月15日,国土资源部向各地方发出的《关于严明法纪坚决制止土地违法的紧急通知》在各大媒体集体亮相,矛头直指“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明确表示,国土资源部此举就是要将查处土地违法进行到底。

  紧接着,6月25日,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上,

国土资源部部长孙文盛称,“
十一五
”期末,我国耕地保有量要不少于1.2亿公顷(18亿亩)。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为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必须从严土地管理,遏制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新农村建设也必须符合规划,不得以置换、挂钩等为名大拆大建,将腾退土地全部用于非农建设。同时,耐人寻味的还有,今年“土地日”的主题格外强调“依法用地”。

  事实上,仔细观察不难发现,这一系列事件都源于一个相同的背景——违法占地在一些地方越来越肆无忌惮,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越来越多,使得地方政府主导已成为当前阶段土地违法的新特点。

  有人担心,基于目前的现状——严重的土地违法问题几乎都与地方政府有关、中央政令在一些地方难以贯彻落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一再延续。今年又是“十一五”开局之年,也是地方党委、政府换届之年,各地发展经济的热情异常高涨,土地需求在急剧增加。如果执法稍有放松,将可能出现土地违法的高峰。因为,1998年至1999年的“圈地热”就与政府换届直接有关,而2003年至2004年土地调控正是针对当年“圈地”的后果。

  于是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部门要下决心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一批责任人的责任。

  然而,就在国土资源部政令频出、土地执法紧锣密鼓进行的同时,几日前,本报依然接到来自河南省开封县城郊土地纠纷事件的报料,据线人称,该土地纠纷事件愈演愈烈,已经发展到流血的境地,并且有农民被拘留,而缘起据说是当地农民的基本农田几经周折后变为建设用地被征用,而且农民的补偿款迟迟未见。

  一面是主管部门三令五申、决心查处土地违法;另一面却是地方省份的土地纠纷事件仍在上演,即便是在风口浪尖也毫不含糊、决不减速。这就不能不让人深思其中之因。

  正像近日有言论所称,土地违法问题本质就是地方政府违法,土地违法频繁,是地方政府希望通过土地开发获得土地升值以追逐政绩,甚至有评论指出,官员的个人升迁是主要驱动力。

  实际上,分析当前“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其中最关键的一点是“政府违法带有发展地方经济的色彩”,如一些地方领导认为,经营城市首先是经营土地,土地经营不起来,城市就发展不起来。于是,在诸多侵占土地的违法事件中,发展地方经济成为名正言顺的招牌,有了这一招牌,一切行为都有了保护伞。此外,起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的分税制改革,一方面赋予了地方发展经济的激励,另一方面也赋予了地方与中央博弈的力量和动力。当地方政府也是一个经济人以后,它与中央政府的目标并不总是一致。地方政府通过卖地来“增产增收”已经成为潜规则。有数据显示,从1987年到2002年,各级地方政府就从农民手中获得的土地净价收益14200亿元。

  正是在这样的现实之下,有关专家预测,地方政府在经济建设的旗帜下开始的新一轮非法圈占违规批用土地,可能成为最后疯狂,而这将使“十一五”期间18亿亩耕地保有量的红线遭遇前所未有的挑战。

  看来,在如此深厚的背景下,要制止地方政府主导下的土地违法,光靠国土资源部的三令五申是不够的,要将查处土地违法进行到底,还必须考虑三个环节的问题:

  其一,必须改革当前的政绩考核体系,在看GDP指标的同时更要看行政选择可能会对社会公共和公众利益造成多少损害,这有可能是治本之策;

  其二,地方土地管理与执法的部门必须代表中央的权威来监督地方政府,必要的时候可以考虑将地方土地管理局的人财物收归中央直管;

  其三,在土地问题上,应赋予农民自我处置的权利以及享有处置收益,因为,土地是农民拥有的最宝贵财产,既是衣食之所出,又是生存之所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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