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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王海坤北京报道6月25日是第十六个全国“土地日”,也是《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纪念日。国土资源部为此在西单文化广场举办了《土地管理法》颁布20周年纪念宣传咨询活动。记者注意到,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土地日”咨询活动中,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亲赴现场,为群众做一线咨询。
今年全国“土地日”的宣传主题是:“依法合理用地,促进科学发展”。国土资源
部部长孙文盛称,“十一五”期末,我国耕地保有量将要不少于1.2亿公顷(18亿亩)。这是一个约束性指标,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同时,要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为此,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必须从严管理土地,遏制一些地方违法违规占用土地。坚决制止通过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方式规避占用基本农田报批的违法行为,定期运用遥感监测等手段,对各地规划、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通报。新农村建设也必须符合规划,不得以置换、挂钩等为名大拆大建、将腾退土地全部用于非农建设。
据介绍,《土地管理法》颁布于1986年6月25日,实施于1987年1月1日,至今已二十年,期间曾做过两次重大修改。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的《土地管理法》,首次以立法形式确定了土地基本国策,明确强调“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200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土地管理法》作了适宪性修改,就土地征收、征用进一步作出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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