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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世界首富比尔·盖茨宣布要逐步退出商海,而专注慈善事业后,近日,世界第二大富豪股神巴菲特也宣布将计划把自己所持股票的85%捐赠给5家基金会。
从钢铁大王卡耐基、石油大王洛克菲勒到现在的盖茨和巴菲特,美国众多富豪都走了一条将财富用于慈善之路。
在感慨这些美国富豪的高境界之余,还有一个问题更值得我们深思:在美国有一套良好的制度保证了慈善事业成为吸纳财富的“洼地”。
美国的遗产税、赠予税以高额累进著称,当遗产在300万美元以上时,税率高达55%,而且遗产受益人还必须先缴纳遗产税,后继承遗产,而建立基金会或捐助善款可以获得税收减免,捐出多少钱就在所得税基中相应扣除多少。
而在中国只有向中国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12家慈善组织进行捐赠时,才允许在税前的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而其他慈善组织则无这样的税收优惠,所以规模难大。而美国的这些财力雄厚的基金会可以通过各种投资获得回报,在捐出去的同时又能保证资金来源不断。
慈善捐赠从某种意义上讲是社会财富的第三次分配,对整个社会的和谐公平发展功不可没。而在中国,财富取得机会的不公平导致了社会的“仇富”心理,富人怕露富,更不用说捐赠了。
所以我们应该从制度上保证人们获得财富起点的公平,然后用制度让慈善成为社会财富第三次分配的渠道。
毕竟,一个仇富的社会是不正常的,一个不关心弱势群体、淡漠慈善的社会也是不和谐的。
杨雪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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