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银监会规范银行代客境外理财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3日 11:29 每日新报

  据新华社电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21日发出通知,要求商业银行从九个方面入手,密切关注代客境外理财业务可能产生的风险,采取切实措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通知规定,理财顾问服务方式应核实客户确实具备相应的投资资格,其投资活动符合中国及投资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严禁商业银行向境内机构出租、出借或变相出
租、出借其境外可利用的投资账户。

  综合理财服务方式应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确需投资非固定收益类、较高风险收益类产品,应详细说明拟投资的对象、主要风险及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综合理财服务方式不得直接投资于股票及其结构性产品、商品类衍生产品等。

  通知明确规定,开办代客境外

理财托管业务,应具备相应的托管业务资格。获得基金托管、企业社会保障基金、保险公司外汇资金境外投资和保险公司股票托管等托管资格的中资商业银行,自然获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的相关托管资格。

  外资银行应按照银监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开展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获准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可在已开放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向获准服务的客户对象发售人民币

理财产品,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代客境外理财额度范围内,以人民币购汇办理代客境外理财业务。

  <责任编辑:刘星>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