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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院校毕业生如何办理进津回津手续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2日 11:58 今晚报

  本报讯 (记者蒋娟)临近7月,各大中专毕业生已经陆续开始离校。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有关负责人,就外地院校毕业生办理进津、回津手续事宜,接受了记者采访。

  非津生源办理细则

  1、就业、落户:凭已经由天津市教委、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备案并加
盖公章的“进津申请表”、报到证、学位证、户口迁移证,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和落户编号手续;到市公安局户口办公室(地址:和平区唐山道30号)办理落户手续;持报到证交至用人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存档: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单位;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9月1日后可凭报到证到“中心”查询档案是否到达“中心”,也可电话查询。在确认档案已到达本“中心”后,可办理人事代理和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天津生源办理细则

  1、就业:(1)毕业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同时办理落户编号手续。

  (2)离校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求职登记,接受推荐服务,并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

  (3)准备出国、考研或暂不就业的毕业生,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到中心办理落户编号手续。

  2、落户:凭报到证(已办理户口编号手续)、户口迁移证及有效的天津身份证明到市公安户口办公室(和平区唐山道30号)办理落户手续。

  3、存档:(1)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已落实用人单位的,若用人单位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单位;若用人单位没有档案保管权限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毕业生离校时尚未落实用人单位的,可要求学校直接将档案寄到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3)9月1日后,毕业生可凭报到证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查询,也可电话查询。在确认档案已到达“中心”后,可办理人事代理、档案委托管理手续。

  天津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2号枫林园(体育中心对过)档案服务电话:23018720、23018722;报到证服务电话:23018725、23018721;网址:www.tjbys.com.cn;公交线路:8路、901路、879路、859路、608路、668路、685路、835路、963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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