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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江股份大股东承诺:连续三年分红比例不低于50%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 09:05 上海青年报

  新华社贵阳电(记者 黄勇)作为盘江股份(600395)的控股股东,贵州盘江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盘江煤电)承诺,2006年起将连续三年提出并赞成现金分红议案,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50%。

  盘江股份19日公布其股改方案,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2.7股对价。股改实施后盘江煤电24个月内不出售或转让其持有的盘江股份股票,36个月内,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不超过盘
江股份总数的5%。

  资料显示,盘江股份自2001年上市以来,每年分配方案均为每10股派现1元(含税)。2005年度共派发现金红利3713万元,占当年净利润8005万元的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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