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十一五”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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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09:32 中国经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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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6年起,甘肃将继续扩大新型合作医疗的试点范围,新增24个试点县(区)。这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将达到44%,参合农民增至800多万。离甘肃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目标更近了一步。 ■本报记者车海刚仵树大赵艳
会宁县会师镇南关社村民牟建强不幸得了股骨头坏死,在甘肃省中医院住院治疗,共支付医疗费用47768.9元。这笔支出使他原本并不宽裕的生活雪上加霜。会宁县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规定发给他2万元的补助金,县民政局又给他送去2000元救助金,帮牟建强渡过了难关。 会宁县新添镇新合乡村民撒志雄患有支气管肺炎。他说:“这个病可以说是我拖出来的。前些年有病根本不敢到医院看,因为花费高。”去年撒志雄参加合作医疗后,趁着年底农闲时间到会师镇卫生院住院治病,全部费用是308.33元,实际仅掏了198.3元。 会宁是甘肃省2005年确定的全省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试点当年,这个县即有448263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5.8%;今年,参加合作医疗的共有454820人,参合率87.8%。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国家采取的一项重大举措,主要目的在于解决农民因患重大疾病致贫和返贫的问题。 据卫生部统计,2003年,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是2622元,而农民住院例均费用达2236元。也就是说,一个农民如果住院,他全年的收入可能都要花在医疗费用上。卫生部副部长朱庆生2004年11月曾在国务院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有40%至60%甚至更高比例的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甘肃作为西部欠发达省份,这种现象尤其普遍和突出。目前,甘肃还有169.3万绝对贫困人口和442.4万低收入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23.4%。甘肃要在“十一五”期间使农村绝对贫困人口减少70万人、低收入人口减少200万人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势在必行。 甘肃自2003年启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目前已在14个县(市)开展了试点,平均每个市、州有1个试点县(市)。甘肃省卫生厅2005年底公布的数据显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覆盖农民近300万,实际参合农民255万,参合率为85.3%,比全国平均水平(72.6%)高出近13个百分点。 截至2005年9月底,甘肃省共累计筹措合作医疗基金1.08亿元,有100.5万参合农民得到了1100万元门诊补偿,18.5万农民得到3250万元健康体检和住院补偿,参合农民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数占到住院总人数的87.6%,参合农民的实际住院费中,有28.1%得到报销,人均住院补偿600元。 据甘肃省卫生厅介绍,经过三年多试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各试点县在工作组织管理、宣传发动、筹资机制、基金管理与使用、卫生服务机构监管等方面,初步探索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并逐步规范、健全和完善,为全面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积累了经验。 农民就医消费层次趋于合理。参合农民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的住院人数占住院总人数的90%以上,补偿金额约占到合作医疗基金补偿总额的3/4。县、乡两级卫生机构成为承担农民住院治疗的主要力量。 农民就医经济负担有所减轻。各试点县(市)进一步加大县、乡两级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整体服务质量和医疗水平不断提高。试点地区群众对这项制度的实施是满意的,对医疗卫生的需求和参合的积极性逐步提高,并增强了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意识。 试点工作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国务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以及卫生部、甘肃省领导多次检查了试点工作情况,现场调查统计,参合群众对这项制度实施的满意率达95%以上。 这一系列效果的背后,最重要的一点是长期困扰广大农民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了一定纾解。在试点较成功的会宁县,一项最新调查显示,农民因病致贫率已由合作医疗前的40%降低到了11%。 今年将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提升试点质量 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从2006年起,甘肃将继续扩大新型合作医疗的试点范围,新增24个试点县(区)。这样,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率将达到44%,参合农民增至800多万。离甘肃省“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的目标更近了一步。 经济日报的调查表明,从全国情况看,2003年以来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出现了一些问题。例如,由于大病医疗仅限于住院治疗的病人和几种特殊病症的门诊救治,覆盖面有限,进而造成参保人群规模小、难以分散风险;农民普遍认为报销程序繁琐且比例较小,不少农民在报销时限内无法取得补偿金;不同等级医院分流病人的做法效果不好,没有做到以三级机构中的乡镇卫生院为核心,难以提供农民需要、政府预期和实际运作绩效相结合的基本卫生服务。 在对农民的宣传上,虽然一些地方煞费苦心,有的甚至挨家发送资料,提出“每天节约8分钱,合作医疗保一年”等口号,可实际收效仍不理想。大多数农民对合作医疗的认识仅限于对门诊费用的报销,而对于合作医疗的服务宗旨、包含内容等相关知晓率仅为7%。有关专家指出,这说明宣传工作在侧重点和准确性上有偏差。 另外,乡镇医院、卫生院缺少医疗设备和医务人员的现象,也影响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顺利推行。 类似上述这样的问题,在甘肃各试点县市也不同程度地存在。有鉴于此,甘肃今后除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外,还将有意识地提高试点工作质量。 据悉,在今年2月召开的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甘肃省卫生厅厅长侯生华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提出要求:扩大试点后,新老试点县(区)都要认真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力度,完善试点方案,调整补助标准,扩大参合农民的受益面。要加强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建设,落实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和网络管理,提高管理能力。他还希望各市州尽早确定明年的扩大试点县,加强对积极性不高、准备不足的县(区)的宣传和督促,争取到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省。 为进一步掌握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成效,指导规范下一步工作,从今年4月16日起,甘肃省卫生厅组成的检查评估小组分赴全省各市州,对2003年以来第一、二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19个县进行检查评估。 这是甘肃首次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全面系统评估,检查评估小组将着重了解:各县贯彻落实省政府有关规定,加强宣传动员,完善筹资办法,落实政府补助资金,调整实施细则,改进补偿办法,提高补偿标准,提高农牧民受益水平,扩大受益面的情况及成效;各县建立和完善运行、管理和监督机制,落实公示制、信息发布制、定期审定制、定期检查、定期汇报等制度的情况及成效;各级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和诊疗项目目录、执行单病种费用限额标准,落实药品价格、收费公示制、优惠服务承诺制、自费检查项目和药品告知制,发挥中(藏)医药优势,控制医药费用,提高服务质量的情况和成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医药费用警示、告戒和责任追究制的情况;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加强农牧区卫生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建设,积极为参合农牧民提供服务的情况;农牧民群众受益情况、认知程度、满意度和继续参合意愿情况;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农牧民利用卫生服务的变化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特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情况,卫生部门与民政等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情况;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领导管理组织建设和发挥作用情况,县、乡合管办管理能力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和工作效率等。 甘肃省卫生厅表示,通过这次评估摸底,将更好地推动各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和健康发展。 (部分资料参考自新华社、经济日报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