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中集团合作建立专门机构保护自主创新成果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07:4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
新华社南昌6月15日电江中集团通过建立“江中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使企业在“十五”期间承担的21项国家和省(部)、市级科研课题成果得到有效保护,并因此成为我国首批专利工作试点企业。 江中集团坚持将企业年销售收入的4.5%用于高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先后开发出一大批中、西药新产品。2002年,这个企业投入1亿元作为研究基金,在北京中关村建立了“
为使自主创新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这个企业与江西省专利律师事务所合作组建了“江中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对企业知识产权现状进行全面调查,汇总造册,并对在册产权进行评估,还根据生产工艺流程、机构设置等情况制订保密规章,全方位多层次制定系统的知识产权战略,使企业项目专利规范化和制度化,从而有效遏制了各种侵权行为。一度被侵权的拳头产品江中牌“健胃消食片”,销售收入由1998年的6000万元骤升至2005年的8亿元。(记者吴华国、林繁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