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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的”开征燃油附加费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6日 04:43 深圳商报

  “绿的”开征燃油附加费

  乘客须在现行运价外再支付1元/车次,司机月收入可望增加1000元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为了应对油价上涨,舒缓价格矛盾,减轻出租车司机的负担,我市从6月20日起实行“绿的”燃油附加费政策,市民今后每次乘坐“绿的
”将多交1元钱。

  昨晚7时左右,记者在龙岗区龙翔大道坐上了一台车牌号为粤BY3201的“绿的”,当听到绿的将要征收燃油附加费的消息时,的哥吴先生惊喜交加,“油价不断上涨,的士生意越来越难做,即便多收1元钱,算下来也不是个小数目。”据吴先生估算,他平均每天可以载客30到40次,按每次收1元钱计算,一个月就可增加收入1000元左右。

  据了解,今年以来,成品油两次提价对

出租车行业造成巨大影响。已开了十多年出租车的何师傅昨天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白班驾驶“红旗”用93#汽油为例,5月24日油价上涨,每升油涨0.5元。按24小时倒班算,每台出租车一天至少要跑550公里,每百公里耗油11升,同涨价前比,相当于一天多“扔”27.5元,一个月就至少减收825元。

  为了切实减轻的哥负担,市物价局经报市政府同意,实行“绿的”燃油附加费政策。

  具体规定为,从今年6月20日零时起,乘客乘坐“绿的”须在“绿的”现行运价外支付燃油附加费1元/车次。此次实行的燃油附加费仅限于“绿的”,不包括“红黄的”。征收“绿的”燃油附加费属临时措施,今后将视油价变动适时调整或者取消。的哥向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时,须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和物价部门统一监制的明码标价签。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为了应对成品油价不断上涨的趋势,维护出租车行业稳定,广东省物价局于去年9月和今年5月先后出台了《关于城市出租汽车收取燃油附加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成品油价格调整后运价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根据上述《通知》规定,我省各地城市出租车经营者在燃油价格大幅上涨时,经批准可在运价外向乘客加收燃油附加费。对于已开征燃油附加费但开征标准不足以消化油价上涨因素的,可适当提高燃油附加的开征标准。据此,从去年10月到现在,中山、广州、佛山、

东莞等城市纷纷开征出租车燃油附加费。

  据物价部门有关人士解释,所谓的“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对出租车经营者因燃油价格上涨导致营运成本增加的一种补偿,是运价的一部分,是政府价格调控的临时性措施。

  “红黄的”为何不开征燃油附加费?对此,市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解释称,市政府对开征燃油附加审议时,考虑到“红的”和“黄的”的起步价和里程费用均远远高于“绿的”,“绿的”经营者的负担相比更重,故未将其列入征收燃油附加费范围。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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