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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委员会掌管上市退市“生杀大权”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06:0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暂行规定》,并于今日正式对外发布实施。

  根据《规定》,股票、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证券的首次上市、暂停上市、终止上
市事项,以及被暂停上市证券的恢复上市事项的审核适用该规定。对于上述事项的审核工作,由上证所专门设立的上市委员会完成。上证所将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审核决定。

  对于上市委员会委员,上证所将从符合条件的会计、法律及相关领域的专家、其他组织的专业人士中聘任。每届委员任期2年,期满可以连任。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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