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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所发布上市审核暂行规定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03:53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继深交所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工作细则》之后,记者昨天从上证所获悉,上证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暂行规定》也将于今天发布,此举意味着交易所证券上市审核工作即将正式开闸。

  根据规定,上证所首先设立了上市委员会,对证券上市的事项进行审核,上证所将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审核决定。据记者了解,上证所第一届上市委员会委员也
将于今天正式亮相。36名委员分别来自财政部、央行、证监会、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等行业。

  记者注意到,在上证所发布的暂行规定里,对上市委员的职业操守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此外,上市委员会对审核事项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审核。但是,如果发现存在尚待核实的重大事项或其他严重影响委员正确判断情形,经参加审核的过半数委员同意,可对该审核事项暂缓表决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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