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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发布 7月10日起施行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9日 12:49 扬子晚报

  中国证监会昨日发布《证券市场禁入规定》,并自7月10日起施行,1997年3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施行的《证券市场禁入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新《规定》扩大了证券市场禁入人员的范围,将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控股股东层面的董、监事等高管人员也纳入禁入人员范围。对于责任人员的禁入期限,《规定》设置了终身禁入的规定,其它两个档次的禁入期限分别为3至5年和5至10年。

  根据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变化的需要,《规定》扩大了证券市场禁入人员的范围,在列举证券市场禁入人员范围时,明确将发行人、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以及证券服务机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规定在内。此外,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内设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负责人或其他证券投资基金从业人员也在《规定》的界定范围之内。于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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