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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新规提高非经营性国资效率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8日 08:52 中国经济时报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离,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本报记者黄杨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
产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对促进我国国有资产管理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方向发展,对维护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具有重要的意义。

  “十一五”将从五个方面加强行政事业性国资管理

  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周绍朋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说,虽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布在非经济组织中,但它在国有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而且,这些资产分布在数量庞大的部门和单位,管理相对比较薄弱。《办法》的出台可以提高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保证它的完整性不受损害。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高度分散,而且专业性差异很大,审计比较复杂,因此决定了管理更加困难。”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主任文宗瑜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

  据了解,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国有资产近12万亿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约占4万亿元,其中行政性资产9600亿元,事业性资产3万多亿元。到2005年年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预计达到4.2万亿元。此外,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增长幅度也比较快,近十年以年均17%的速度增长。

  “以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管理主体是不明确的,或者说主体没有很好地体现,造成这部分国有资产的闲置、浪费。”西安交通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教授邓晓兰对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说:“如果严格按照《办法》实行,对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效率,会起到很好的作用。”

  财政部表示,“十一五”时期将从五个方面全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制定出台配套制度,建立健全行政事业资产管理规章制度体系。财政部将根据《办法》确定的原则,研究制定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评估、统计报告及特殊资产管理等一系列配套制度,细化各个环节的管理,全面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二是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三是建立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四是全面加强各环节监督管理。财政部将按照《办法》的要求,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对资产配置、处置和产权变动事项等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对国有资产收入形成、征缴和使用加强监督,严格管理;对资产调剂、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建章立制、全面推进。五是指导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国资管理将分离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分为:党政机关占用和使用的国有资产;事业单位占用和使用的国有资产;军队占用和使用的国有资产;政府驻外机构占用和使用的国有资产;社团及非政府组织占用和使用的国有资产。据不完全统计,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中,事业单位占用和使用的资产比重较大。2003年,全国事业性资产为2.5万亿元,占行政事业性单位资产总量的73.5%。2004年,这一比重上升为76%。而2003年底,全国行政性国有资产为9000亿元,其中,中央行政性资产878亿元,另有土地9886宗,约1.7亿平方米。地方行政性国有资产为8122亿元,占全国行政性资产总量的90%。

  邓晓兰说,鉴于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的区别,一些事业单位可以创收,但是行政单位一般不允许创收,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在使用国有资产时,对它们的管理考核办法都应当是不一样的。

  在收入管理方面,《办法》规定,行政单位出租、出借和经营使用国有资产形成的收入以及处置国有资产获得的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收益以及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和担保等取得的收入应当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同时还规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属于国家所有,应当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邓晓兰提醒,将行政单位与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分开管理,要注意行政权力层面的统一。

  分级、分类管理行政事业性国资

  文宗瑜介绍说,截止到2005年12月,各级政府机构行政单位约25.02万户、社团法人1.1万户、事业单位129.08万户。行政事业性资产规模庞大,资产主体构成也较为复杂。

  “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分布在不同级次、不同类别的部门,又以实物形态为主,管理起来难度相当大,应当分级、分类进行管理。”周绍朋说。

  周绍朋说:“提供公共服务的医院和学校,提供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的行政事业单位,一些分布在特殊领域的国有资产,比如基础设施、自然垄断行业,还有处在竞争领域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要和其他企业竞争以追求利润为目标,这些都应分类进行管理。同时,建立一个从上到下分级的、完整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比较合适。”

  《办法》明确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体制和各部门、各单位的管理职责,全面规范了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构建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形成、使用到处置全过程的有效监管体系。

  周绍朋说,《办法》实施后,怎样把这些责任落实到各个单位,而且责任落实后的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如何跟上,都是亟待完善的问题。他说,追求效果不能放松监督,监管体系的完善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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