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中国茶城遭遇违法强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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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7日 09:01 中国经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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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王小霞尚志新 近日,记者在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发现,一个由原国家计委批复、商户们培育了10年的中国茶城(市场),在没有按法规向拆迁户出示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也没有达成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凭一纸《拆迁公告》和《致拆迁户的一封信》就被推上了强拆之路。
商户拒迁,政府相关部门竟强行建起了一堵厚厚的墙,将茶城圈了起来,怕商户把墙推倒,派警车和警察日夜看守,广大商户成了专政机构的目标。 “那些日子,一看到警车和警察在墙外走动,墙里的我们就有在监狱的感觉。” “我们在这里经营10年了,好不容易把市场养起来了,政府一句话让走人我们就必须走吗?” “鸠江区政府说依据规划动迁我们,可是,这块地芜湖市的规划就是商业用地,我们中国茶城在茶叶市场也是数得着的,也是商业呀。到底是为什么?” “只是一个理由,关键是这块地升值了几十倍,政府要整体打包卖个高价。” “不是规划的红线,又不是市政建设,我们又有土地、房屋产权证,他们要实现利润最大化,就可以随意把我们经营10年的市场、这么多商户的利益牺牲掉吗?” 中国茶城的商户们知道记者采访此事很激动,还向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出示了他们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证,以及相关经营证件。 地处芜湖市的中国茶城曾是中国最大的茶叶市场,由于中国茶城要拆迁的消息传播得很快,因此,茶城的生意比前两年下降了许多。所以,目前中国茶城名气虽然还是很大,但老大的“宝座”已经被他人占据了。 建墙出警围茶城,政府被推上被告席 按有关规定,安置方案和动迁公告要一起下发给被拆迁人的。但是,2005年5月政府只发了《致拆迁户的一封信》和《拆迁公告》。 引起群众更大不满的是2006年4月11日早上8点,政府派出几十人带着一批瓦工在茶城前面砌起了一道围墙。茶商王先华回忆说,当时茶城的商户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纷纷围上去要求这些人表明身份并解释为何建围墙。但是,得到的答复是:他们是奉命前来砌墙,有问题去找鸠江区建委。 这堵围墙周长一百多米,刚好将茶城圈在了里面。“甚至几条由茶城通往外面的道路也要被围上。”茶商陈燕飞告诉记者,当时茶商一看砌墙的工人要封上道路,大家就站在路中间挡住不让砌墙。而路上来往经过的行人也纷纷停下来谴责砌墙的人:把路都封上了,茶城的人出不去,外面的顾客进不来,这不是要把茶城与外界隔绝吗! 由于茶商和路人挡在路上不让砌墙,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僵持以后,这些原本打算将路也封起来的人只好悻悻离去。“但是,在砌墙的当晚,一向平静的茶城围墙外面,不停闪烁着警灯的警车来回巡视。”茶城的商户们认为,先用野蛮手段砌墙圈围茶城,后用警车守护围墙,这是相关部门向茶商发出的一种威慑信号。为了证明茶城被圈围时的真相,商户们向记者提供了详细的影像资料。 事发后不久,茶商们认为,政府主管部门的这一行为涉嫌人为制造障碍隔绝茶城,损害茶商利益。因此,24位茶商一纸诉状将鸠江区建委和鸠江拆迁事务所告上了法庭。两被告辩称,为了茶城地块环境卫生、市容市貌达标,所以要圈围茶城,这是对城市管理实施的普遍行政行为。 “茶城自1996年建成,10年之间,市容管理局都没有觉得茶城卫生不达标,为何却在这个敏感时期进行圈围。更何况,圈围也不能连路都封起来啊!”茶城的商户们认为,这明显是政府相关部门的一种托辞。 中国茶城商户的代理律师李先生认为,无论是从程序还是实体的角度看,鸠江区政府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商户称拆迁程序层层违法 王先华告诉记者,2005年5月16日和5月25日,中国茶城的商户们相继收到了芜湖市房管局下发的《致拆迁户的一封信》和《拆迁公告》,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公告》必须附有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但在芜湖市房管局下发的这份公告中,没有人见到补偿方案。 不但茶城的茶商没有见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就连茶城的开发商、最大的产权所有者——长河实业有限公司也没收到拆迁方的补偿安置方案,甚至没有收到有关拆迁的任何通知和文件。 没有与最大的产权所有人进行协商,也没有听取茶商们的意见,没有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没有达成任何协议,就下发“拆迁令”,是违背国务院颁发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该《条例》第十三条说,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和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在所有有关拆迁的程序均不合法的情况下,茶城的拆迁工作却早已展开。 政府为何违背前约 据了解,中国茶城项目是1995年9月8日,由当时的国家计委发出计市场19951277号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安徽省芜湖中国茶城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认可后同意建立的中国茶城一期工程。当时,安徽省和芜湖市计委分别转发了该文。 随后,1996年4月24日,芜湖中国茶城开发有限公司在芜湖成立。时任北京市彼岸投资咨询公司总裁江荣生在芜湖设立的长河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甲方,鸠江区政府授权的法人机构芜湖私营工业区开发建设总公司作为乙方,联合发起组成该公司。鸠江区政府以土地使用权转让入股,占茶城开发全部发起股份的30%,长河实业占70%。而在1998年,鸠江区政府将股份全部转让给其他股东,茶城开发变成95%属于长河实业,5%属于职工持股的民营企业。 记者在当时芜湖市鸠江区土地管理局和芜湖茶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十条中看到:本合同存续期间,甲方(芜湖市鸠江区土地管理局)不得因调整城市规划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只有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方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让宗地的使用权。 那么,既然有合同约定不能随意收回土地使用权,政府又为何变卦呢?这一问题在记者采访鸠江区政府相关负责人时得到了解答。 鸠江区主管商贸工作的孙跃文副区长在接受记者采访的一开始就表示:中国茶城所在地是芜湖市非常不错的地块。“现在,有很多外地投资商都看中了这块地。因为该地处于连接芜湖通往合肥、南京、杭州等几条国道的要塞,交通极其便利,又离芜湖市中心不远,是一块黄金宝地。而前期中国茶城经营得并不好,所以政府要重新启动新的项目。”孙跃文说,这块地2005年时规划要建一个国际会展中心,今年准备改建为一个以建材、家居、汽车为主的大型综合商业项目。目前,政府正积极跟一些投资商接触。 “政府提出让茶商暂时搬到金湾小区(芜湖通往南京和开发区的路上)的24间门面房里作为临时过渡,然后政府规划在长江市场园最终安置茶城的茶商。但是,长江市场园建设期需要18个月。”孙跃文说,茶商们希望能留在原地和附近,但是茶城地块是整体规划,而且规划中要建的大型综合商业项目并不适合茶叶交易,所以很难满足茶商的要求。 李律师向记者表示,政府以商业用途强行收回土地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当年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现在又采取强砌围墙圈堵、动用警车等强制手段,实属不该,此举已经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形象。 李律师还认为,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商业用途的拆迁是拆迁人开发商与被拆迁人(商户)之间的主体行为,政府作为行政主管部门,本不应该介入其中。现在,鸠江区政府却错位成为拆迁人,用行政手段强行拆迁,致使这场拆迁的主体地位极不平等。政府从一开始就是在违法行政。 孙跃文副区长最后表达了一种观点:地方经济发展建设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关键是政府和老百姓看问题的高度不一样。虽然因为商业目的拆除茶城让茶商难以接受,但是建成新项目以后对当地经济的发展会起很好的带动作用。 但是,在中国茶城的茶商们看来,是政府在与老百姓争利。“而且政府的理由都是一天一变的,一年前他们说这里规划建设国际会展中心;一年后的今天又说规划改建大型综合商业项目。不知道明年,这里又会规划改建什么?” 本报将继续关注此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