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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本报记者 王勋
本报讯 昨日,省建设厅向各直属事业单位,下发了关于《省建设厅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工作要点》的通知,并把七类涉嫌商业贿赂行为,列入行业自查范围。这七类行为分别是:
规划审批:结合规划效能监察工作,重点查找在规划审批中,利用“一书两证”、“容积率”等审批收受贿赂,为开发商谋取不正当利益。
市场准入监管:重点查找工作人员在资质、资格审批中,收取贿赂,不执行市场准入标准,违规发放资质资格证书。
工程建设管理:重点查找在工程招投标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招投标备案、监管和投诉处理等非法干预或插手招投标,谋取不法利益;发包方利用发包权收受投标人的贿赂,明招暗定,泄露标底,或强行指定承包人;企业通过贿赂其他企业进行陪标、串标,或向发包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发包方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等直接行贿,谋取中标,或将中标工程倒手转包,从中收受贿赂。
在材料设备采购中,通过向施工企业或监理、建设单位行贿。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行贿,通过变更设计或提高价格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设计单位指定设备、材料生产供应商,收取回扣。
公用事业改革:重点查找在市政公用项目公开招投标、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和特许经营权授予中,通过行贿侵吞国有资产行为。
中介机构监管:重点查找设计、监理、资产评估、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检测等机构在承揽业务过程中是否有向委托单位提供商业贿赂,以不正当方式承揽业务行为或接受委托人贿赂,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工程质量监管:重点查找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监管和“三类人”准入和清出过程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行为。
城镇拆迁房屋评估:重点查找单位和个人通过向评估机构行贿,抬高或压低评估价格,非法获利,损害业主或相关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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