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制险费率有望月中亮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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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9:17 新京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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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遵循“不盈不亏”原则,费率测算不考虑保险公司利润因素 本报讯(记者张嵩浩)保监会财产险监管部前日召开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通气会,记者在会上获悉,交强险费率及责任限额有望于本月15日前后亮相。 自3月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颁布以来,交强险的费率和责任限额
在前日的通气会上,财险部主任郭左践强调,交强险将遵循“不盈不亏”的原则,在费率测算中不考虑保险公司的利润因素。但他没有透露上述两项关键数据的出台日期。 据记者了解,交强险条款、费率及责任限额已经上报国务院,正在等待国务院审批,预计将于本月15日前后亮相。据悉机动车将分为42类,分别适用于不同的费率和条款。 业内人士也分析,通常一款新险种从条款费率下发、营销人员的培训,再到最终上市,需要15天~20天的准备时间,因此估计6月15日前后这个时间应该比较准确。 郭左践还表示,交强险保费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道路交通事故挂钩的浮动费率制度将在明年各机动车进行交强险续保时才开始实施,今年机动车的车主投保交强险仍将实行统一费率。 据了解,交强险的标志和专用保单已经在保监会的监制下基本完成,目前也已经有保险公司向保监会提出了经营交强险的申请,保监会将在7月1日前公布具有交强险经营资格的保险公司名单。 此外,下一步保监会还将制定一些针对交强险监管的财务指标和监管要求,例如规范市场的一些要求。同时,财政部也正在制订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管理办法,并确定交强险保费划拨救助基金的比例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