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商业评论1:治标不治本药价“屡降屡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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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9:14 金羊网-新快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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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明 最近两天,国家发改委针对降低药价连续出台两个文件,一个是国家八部委联合出台八项措施进一步整顿医药市场,其中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另一个则是国家发改委的第18次降价方案昨天公布:降低67种抗肿瘤药品零售价格,这次降价共涉及300多个剂型规格,平均降价幅度23%,
但很少有人相信,药价从此不涨。相反,可以肯定地是,如果“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本身未做根本之改变,“花样”仍会层出不穷,药价仍然难降。 无论是国家发改委出台的两个新政策,还是广东省的招标新政,我们不难发现,这些新政都是冲着医院来的。然而,这些政策也主要是针对流通环节,并没有触及备受诟病的“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本身。作为老百姓不免会怀疑,国家某些部门的好心是否会有“好报”? 尽管此前国家已规定,医院药品加价只能是15%,然而,这一规定形同虚设,医院加价高达40%已不是什么秘密。 在执行的过程中,加价政策被医院极度发挥,招标采购药品加价已远不止15%。在医药行业,除了新特药,70%-85%扣率(即批发价的70%)是一个相对比较普遍的扣率空间,也就是说,留取25%-30%的加价率是医院比较普遍的做法。在医院的总收入中,药费收入普遍占了40%-60%的比例。而一些中小医院,这个比例只会更高。取消药品差价,无疑将在取消医院的主要收入来源。 而此前,药品已经连续17次降价,几乎每次都给人们带来期待,但结果也几乎每次都是失望。降价的结果是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越降药价越高的情形。尽人皆知,药品降价效果有限的根源在于,医院不欢迎降价药,一旦某种药品降价,他们迅速找到替代品,让降价药“消失”,仅此一招,即将发改委的降价措施给化解。至于药品价格“屡降屡败”,当然也是政府审批漏洞让企业有空子可钻。对药企来说,让药品消失的机会成本却很低,可以改头换面再批新药。国家药监局一年“受理多达10009种新药的报批”便是最好的佐证。 然而,无论是药品加价或是不欢迎降价药,医院的最充分的理由就是,政府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医院需要自养。 那么,由此造成的医院成本缺口由谁来支付?只有三种可能,一是消费者,二是政府,三是建立可靠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在政府投入不可能大幅上升,而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的完善又遥遥无期之时,消费者难免不成为“冤大头”。消费者支付就意味着诊疗费用必须提高,“药费贵”有可能转变成“看病贵”。问题又最终回到政府财政补贴和医疗服务购买上来。但不在体制上解决实行医药分家的问题,只是对药品流通环节动刀,哪怕方案再细,也是治标不治本,药品价格的扭曲恐怕难以根治。 (卓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