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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湖南公路是一项前所未有的系统工程,是事业和谐与人和谐的高度统一,从某种意义上说“事和”与“人和”是和谐公路行业建设中的一对主要矛盾,抓住了这对主要矛盾,就抓住了和谐公路建设的根本。
■地方论坛■周静恺
一、构建和谐湖南公路是公路大发展的迫切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五”计划以来,湖南公路取得了长足发展。到2005年底,全省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82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1403.3公里,二级以上公路7496公里,等级公路45801公里。全省实现了乡乡通公路和92.7%的行政村通公路、79.6%的乡镇、23.3%的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然而,随着公路的加速发展,各种问题和矛盾也应运而生,日益凸显,不可回避,亟待解决。
一是路网结构呈“哑铃”状问题。“九五”计划以来,湖南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增大,成效显著,但国、省道干线公路建设改造却相对滞后,致使高速公路网和国、省道干线公路网以及农村公路网“三网”基础设施资源缺乏有力整合,“三网”服务功能缺少“1+1+1>3”的规模效应。二是现有公路技术等级呈倒“金字塔”结构问题。据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省二级以上公路占总里程的8.5%,等级公路占总里程的51.93%,分别低于2004年底全国平均水平7.5个百分点和29.1个百分点。三是公路管理存在体制上的“瓶颈”问题。受政策及资金的影响,公路管养机制改革难以推进,养路与养人的矛盾异常突出。四是资金使用存在“透支”矛盾。“九五”以来,全省高速公路步入快速发展时期,但是普通公路养护及改建上,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导致各地、州、市养护切块经费紧缺,在重要干线公路改(扩)建上,又由于有些地方配套资金难以到位,促使各州、市公路部门贷款数额越来越大,资金包袱越背越重,相当市、州公路局的资金到了难以为继的境地。五是公路管理在社会上存在“曲高和寡”矛盾。由于公路线长、面广,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公路路政执法难度增大,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事件难以得到有效控制。受部门利益及地方保护主义影响,治超工作在一些地方难以得到有效开展,有的地方政府甚至以妨碍经济发展环境为由,对治理公路超载超限运输工作持反对和抵制态度,致使大量公路不堪重负,屡建屡修,屡修屡坏。通行费征收举步维艰,各地收费站矛盾纠纷逐年增多,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动辄冲击收费站、殴打收费工作人员等肆意破坏征费秩序的复杂局势,公路建设资金筹集日益困难。
如何化解矛盾,破解难题,惟有在“和谐”二字上下功夫,通过构建和谐行业,达到行业内部和谐、行业外部和谐、发展管理和谐、服务功能和谐,从而使全省公路事业处于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状态。因此,构建和谐行业是摆脱当前公路建设和护养的困境、实现“十一五”期间公路大发展的迫切需要。
二、构建和谐湖南公路需要把握好三大关系
和谐社会建设是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经济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等诸多相互关系由不和谐到和谐、由不平衡到平衡、由不协调到协调、由不稳定到稳定、由不调和到调和的动态发展过程,是诸多矛盾的对立统一过程。因此,构建和谐湖南公路,有必要结合自身实际,审时度势,正确把握好这些关系,推动和谐行业建设沿着既定的目标发展。
1、正确处理公路职工与公路建设和谐发展的关系。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发展观,促进“人”与“路”的协调发展。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拥护不拥护作为一切工作的归宿。在公路建设上,坚决反对劳民伤财、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坚决反对高投入、高消耗、低产出的粗放型工程,坚决反对以牺牲职工切身利益为代价的“政治”工程,在全省公路行业经济较为困难的局势下,要优先确保职工工资及福利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在公路发展上,既要体现前瞻性,又要做到量力而行;既要惠及社会,又要有利于提高公路行业综合经济实力,有利于提高职工的劳动收入。要大力实施科教兴路战略,促进“人”与“路”的可持续发展,加大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的学历继续教育,积极引进高技术人才及复合型人才,着力更新职工队伍知识结构,努力形成人才资源优势。
2、要正确处理行业局部与国家整体和谐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公路建设对和谐社会建设的推动作用,兼顾部门利益、行业利益与国家利益协调发展。要着力打造“绿色公路”,做到公路建设与生态保护并重。新建公路在设计、施工上要合理利用土地,并积极开发利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要加强新建公路两旁绿化、美化、亮化工作,把公路建设对周边环境的消极影响降至最低程度。要着力打造“平安公路”,按照“安全、环保、经济、有效”的要求,大力实施“安保工程”和“病危桥改造工程”,深入开展公路日常性养护,使群众走得舒心、走得放心、走得安心。
3、要正确处理不同职工群体之间和谐发展的关系。行业内部的和谐,取决于解决好职工内部矛盾,职工内部矛盾的化解,取决于协调好职工之间的利益问题,要统筹好能力强与能力弱的职工群体之间利益的和谐发展问题,激励能者创大业、干大事,扶助弱者生活有着落、工作有活干,特别是随着公路管养机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和推进,要切实做好分流职工的再培训、再就业工作。
三、构建和谐湖南公路的主要手段和途径
构建和谐湖南公路是一项前所未有的系统工程,是事业和谐与人和谐的高度统一,从某种意义上说“事和”与“人和”是和谐公路行业建设中的一对主要矛盾,抓住了这对主要矛盾,就抓住了和谐公路建设的根本。“事和”有待于强化建设,而“人和”有待于优化管理,因此,必须在建设与管理上下功夫,求实效。
1、以改革推进和谐。目前,全省公路部门还存在着事企不分、管养不分的弊端,不仅制约了公路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已经严重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改革已不仅仅是形势所迫、形势所需,而且也是“和谐”所需。要围绕管养分离的改革目标,突出抓好养护体制和养护运行机制改革,在现有养护道班(站)的基础上,组建产权独立、自负盈亏的养护公司,并在全省范围推行大、中型工程和小修保养公开招投标制度,最终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公路养护市场。要围绕事企分开的改革目标,着力解决好机构精简、分流职工身份转换两个难题。
在目前情况下,要解决好以上难题,需分两步走。第一,可充分利用公路部门的技术设施优势,在组建养护公司的基础上,把从公路养护部门分离出来的路桥公司、直属企业,以股份制的形式,组建成具有一定竞争力、自负盈亏的路桥公司(集团),从而达到路桥公司(集团)与公路管理部门人事、管理上的脱钩。第二,理顺路桥、养护公司职工身份,使之由“公路人”转变为社会人,最终建立起事企分开、管养分离的公路管理体制。
2、以发展筑就和谐。不发展,慢发展,难有行业和谐。要突出抓好路网建设,打造便捷通达的公路交通网。“十一五”期间,湖南公路建设在继续完善“三纵六横”的高速公路网络和村村通公路的农村公路网络的同时,着力抓好国、省道重要干线公路网络的改造升级,使现有国、省干线公路基本达到二级路以上标准,以适应现代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需要。
要突出抓好通行费征收,为和谐公路建设提供坚实的财力支撑。要开创通行费征收工作新局面,必须抓住依法征费、文明征费这个切入点。依法征费、文明征费就是要在强化文明收费、文明服务的同时,加强依法征费的力度,对冲卡逃费、暴力抗费的当地车辆,着重做好监控录像工作,定期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集中处罚,这样做既避免激化矛盾纠纷,又有效整治征费秩序。
要突出抓好人的全面发展,为和谐公路建设提供不竭的力量与智慧源泉。
3、以稳定促进和谐。行业稳定是行业和谐的重要前提与基础。要进一步发挥公路工会在维护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全面深化工会维权机制建设,协调好劳资关系,搞好基层民主管理,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好广大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利益;不断加强扶贫解困工作,确保低收入群体及老弱病残职工衣食无忧、安居乐业;继续加强社会保障工作,扩大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解决职工生产生活的后顾之忧;着重抓好加强消防与安全生产管理,建立消防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机制,从根本上遏制特大火灾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家庭和谐、单位稳定。
4、以管理创造和谐。和谐公路重在建设,也重在管理,二者必须并重,不可偏废。要强化依法治路,建立法治行业。要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深入宣传贯彻国家《公路法》及湖南省《实施〈公路法〉办法》,大力推进公路专项治理,坚决取缔“马路市场”及非法建筑,严厉查处破损公路的大案要案,切实维护公路的路产路权,为社会提供安全、畅通的公路交通服务。
要强化效能建设,建立高效行业。围绕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建设目标,大力推行岗位责任制、办事公开制、绩效考核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规范,特别是行政问责制建设,要把违反决策程序,不遵守决策规则;因决策过错给国家、行业、单位、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对应急事项处理不当产生严重社会影响;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中发生过错等行为纳入问责制的内容范围,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最大程度地发挥行政管理在和谐公路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廉洁行业。腐败是和谐的最大障碍,是不和谐的主要因素。因此,要加快建立符合公路建、养、管、征各项工作需要的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着力构建不愿腐败的自律机制、不易腐败的防范机制、不能腐败的监督机制、不敢腐败的惩处机制,为和谐公路建设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作者单位:湖南省公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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