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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调价将变被动为主动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5:5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昨日,四川省物价局发出关于贯彻实施《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指出,今后将对消费者、经营者提出的调价“申请”作为“建议”对待,物价部门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反映适时制定价格。

  通知规定,政府制定价格时必须严格按照“三步走”程序:一是开展价格和成本调查;二是对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进行社会调查;三是听取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意
见。通知还要求,各级政府制定价格的权限和范围要以《四川省定价目录》为准,不得越权定价。同时,要改变过去调定价由经营者提出申请,定价机关才启动调定价程序的做法,各级物价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反映适时制定价格。

  记者王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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