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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今年年检本月底截止
仍有四成企业未参检
深圳商报记者刘双通讯员张薇邢保华
【本报讯】得知今年企业年检的时间改为3月1日至6月30日后,某外资企业负责人张先生4月上旬就在网上提交了年检相关材料,并通过了网上审查。昨天,张先生偶然获知公司并未通过年检,这可让张先生犯迷糊了。
记者在昨日召开的深圳市2006年企业年检通报会上了解到,参加今年“网上年检”的企业,其中1/3都忽视了网上年检的重要一环:网上审查完成后,没有及时到年检窗口办理纸制年检材料的审核接收,并在执照副本上加盖戳记。缺少这一环,年检手续就没有办完。
据悉,截至5月30日,深圳市已参检企业数量为总数的60%,年检时间仅剩下一个月,但仍有61900家企业没有参加年检。
外企首次实行全部网上年检
记者获悉,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今年的企业年检从性质到形式,都有重大调整。尤其需要注意的是,深圳市首次实行外资企业100%网上申报年检,同时也提倡内资企业采用“网上年检”。
首先,企业年检的时间由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调整为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次,企业年检定性由过去的确认企业继续经营资格的法定制度,改为对与企业登记事项有关的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在年检方式上,登记机关对符合年检条件的企业在其营业执照副本上盖年检戳记,不再贴年检标识;企业年检提交的材料也进一步要求: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需要提交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未按时年检将负法律责任
深圳市工商局负责人强调,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企业不按照规定参加年检,将受到经济处罚或由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内还未接受年检的企业,将被吊销营业执照,此后营业资格不能再恢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一旦认定负有责任,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任何企业的法人代表。企业应按时年检,以避免产生不良的法律后果。
多条渠道咨询年检进度
该负责人提醒各企业,工商局已开辟多条渠道供企业咨询年检情况。他介绍,市局企管处专门为享受直通车服务的企业开辟两条年检咨询电话;各分局综合科和工商所也开通了年检咨询电话;外资处除设专线咨询电话外,还将“12315”热线也纳入到接受年检咨询平台中;此外,企业也可登陆红盾网或直接到年检窗口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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