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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大力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02日 02:0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拟建立履行社会责任征信和披露机制

  深圳大力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本报讯】(记者杨丽萍)《深圳关于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见》(下简称《意见》)讨论稿,在经过第一轮的征求意见后,作出了较大幅度的修改。昨天上午,市劳动
保障局举办座谈会就修改后的《意见》征求企业的意见,修改后的《意见》不仅由原来的21条增加到35条,还新增建立企业履责信息披露制度等条款。

  据悉,修改后的《意见》结合深圳实际,进一步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将企业社会责任分为法律责任和道义责任,法律责任是企业必须无条件履行的,而对道义责任《意见》认为应鼓励企业履行。《意见》认为企业的道义责任主要包括四项内容:积极促进员工的发展;努力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积极促进可持续发展,发展循环经济;积极促进社区发展;关心弱势群体,大力支持和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修改后的《意见》还进一步充实了深圳推进企业履责的手段,不仅在政府采购、投资,以及政府对企业的资助中对履责企业倾斜,还提出依托企业的信用征信平台,建立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征信和披露机制,让不履责的企业“现形”在公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建立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制度,鼓励企业在公开财务报告的同时,也定期向社会全面披露履行社会责任的真实情况,说明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措施,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和对公共安全卫生和环境有潜在重大影响的企业,应率先实行报告制度。另外,《意见》还增加了

资本市场对履责企业支持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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