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规范农村教育收费 合理确定征地补偿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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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30日 15:02 中国新闻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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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开封农民在进行水稻秧盘育苗。中新社发 凯枫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5月30日电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近日,发改委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涉农
《意见》指出,在促进农村生产发展方面,加快推进城乡各类用电同价,农村中小学用电原则上执行居民生活电价;适度调整水利工程供农业用水价格,合理制定农业生产用水的水资源费标准;继续保持粮食价格的基本稳定,坚持和完善重点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规范农产品检验检疫收费和价格调节基金管理。 《意见》表示,在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方面,研究制定电信服务向农村倾斜的资费政策;合理制定农村有线电视收费,对低收入用户实行减免政策;规范农村图书馆、体育设施使用等方面的收费;合理确定农村客运价格,继续规范农民建房收费。 《意见》要求全面清理涉农收费。凡不利于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和农村发展的收费政策,要及时修改或废止,收费标准过高的要降低。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各地不得制定专门针对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意见》要求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监督检查。坚持和完善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专项检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严肃查处农民反映强烈的乱涨价、乱收费行为。 《意见》还要求构建农村价格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成本调查,搞好农村价格监测和信息服务,开展“价格服务进农户”活动,加强和改进价格宣传工作,增强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