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法合并有过渡期 期内外企受惠与目前差别不大 |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23日 13:56 中国新闻网 | |||||||||||
|
2006年4月14日,据国家税务总局披露:2006年一季度,全国税收收入累计完成8988亿元,比2005年同期增长18.9%,增收1429亿元。中新社发 井韦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5月23日电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问题研究课题组认为,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后,对外资企业可能仍有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外资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与目前差别不大。 据中国财经报报道,该课题组指出,考虑税收优惠政策的清理和减少,如果现行所得税优惠政策减少20%,在名义税率为27%时,外资企业税负略有增加,大体增加33.85亿元至46.92亿元之间。 该课题组表示,考虑到税收优惠并非吸引外资的首要因素、资本输出国能否实行税收饶让和改革后中国所得税税率仍低于大多数国家等情况,“两法合并”后,对外资企业可能仍有个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外资企业享受的优惠政策与目前差别不大。 由于产业政策导向加强,外资若进入中国鼓励发展的产业,将享受到力度更大的税收优惠政策,“两法合并”后有利于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该课题还得出最新结论称,如果在不考虑税收优惠政策调整而仅考虑税率下调的情况下,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对税收收入的影响,约在963.85亿元至1830.16亿元;如果考虑税收优惠政策调整的情况,那么影响将要小一些,具体要看税收优惠调整的力度有多大。(姚长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