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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王小姐获得九成赔偿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09:19 青年时报

   时报讯万宝路专柜拿出了诚意,与伊尔萨洗衣店一起为消费者王小姐理赔。昨天下午4点半,消费者王小姐、伊尔萨洗衣店老板娘聂小姐、万宝路专柜储小姐,在杭州市消协办公室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王小姐获得了万宝路男式棉茄克原价的9成赔偿。

  时报4月26日、27日、28日三天连续报道了“万宝路男装紫色洗成灰色”相关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大多读者认为应由洗衣店和万宝路专柜共同为衣服褪色承担赔
偿责任。

  经过时报的报道和各方沟通,万宝路专柜最终从回避责任转向了同意调解。

  据《浙江省洗染服务业经营规范及消费争议处理暂行办法》第14条规定,非保价服务的,购买时间不超过三个月,赔付额不低于购买价格的90%。

  昨天下午,杭州市消协为涉案三方出具了调解协议书,而王小姐当天领到了全部的赔偿款。(曾建宁徐高敏)


来源:青年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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