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只说消费者不诚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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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7日 01:36 中华工商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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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企业和商业银行,本是两类不相干的企业,如果硬要找出些关系来,这两类企业都是鼎鼎大名的垄断企业,都是老百姓惹不起的主。在这两类企业面前,广大消费者显得那么渺小,然而,就是这样财大气粗的企业如今却要搞起所谓“强强联合,只能让人惊讶又无可奈何。 据报道,日前,信产部与央行专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与电信企业共享企业
提倡诚实守信,建立信用体系本身无可厚非,但想用这种强强联合来震慑失信者却有失公允,如此联手结成利益共同体将使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处于更加不利的地位。在平时颐指气使、高高在上的垄断企业面前,凭什么只要求消费者恪守信用,难道电信商业和商业银行都是诚实守信的典范? 说实话,在这些垄断企业面前讲起“诚信二字,很多人都会嗤之以鼻。随便问一个消费者,如果没挨这些企业“宰的可能凤毛麟角。在这些巨型垄断企业眼中,利润才是其根本,它们追求暴利的行为真很让人不齿。比如在电信企业中,有最不合理的初装费,莫名其妙的信息费,很难退还的预付费,消户难消的停机费,强制消费的套餐费,等等;在商业银行中,也有不明不白的跨行查询费,先抑后扬的高昂办卡费,还有什么年卡费、低存款保管费,等等。 在笔者看来,电信银行联手进行所谓的共享信用机制,特别像电信行业最常搞的一种“霸王条款,那就是对消费者进行“捆绑套餐,强制让消费者多交钱,是典型的欺诈消费。在未征求消费者的同意,强制将其所谓的信用记录转交其他,究竟有何道理?另外,凭什么又只说消费者不守信用?假如是电信企业出现了误差或者欺诈让消费者无意拖欠了话费,有了所谓的“不良信用记录,难道埋单的也是消费者,也要受到银行的惩罚?为何消费者不诚信时有部门管,而垄断企业不诚信时怎么又没人管呢? 不奢望这些巨型垄断企业能够主动不与民争利甚至为民让利,但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来说,信产部和央行应该承担起为民谋利为民服务的义务,管好自己的下属企业,尤其不应当纵容垄断企业想方设法从消费者那里谋歪利。而对于这种以“诚信为幌子给消费者下套子做法,相关部门怎么能够形成《意见》进行实施呢? 总之,一拖欠就不发放贷款,就凭电信企业一句话就可以让消费者上了黑名单,这诚信制度也太儿戏了。到时纠纷多多,谁来解决? (17G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