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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重点:治商业贿赂实行问责制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5日 10:03 金羊网-新快报

  银监会表示,六种情况将严惩

  新快报讯记者十三日从中国银监会获悉,为确保中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银监会将建立督查制度,实行问责制。

  中国银监会主席、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组长刘明康在此间表示,中国银监
会为确保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不走过场,成立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进行督查,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必要时派出调查组直接查处。

  除此之外,

银监会还将实施“排雷工程”,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建立自律约束机制;加强部际合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协调机制。

  六种必须严惩的情形

  ·制度建设跟不上业务发展进程,缺乏明确的反商业贿赂条款的;

  ·内部稽核工作不到位或敷衍塞责的;

  ·操作部门或关键岗位不执行制衡制度并引发案件的;

  ·掩盖案件情况,不及时移送公安、检察机关的;

  ·有内部控制制度却不严格执行、大面积存在不正当交易行为的;

  ·对内部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严重的,实行用人不当、用人失察的向上问责制。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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