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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对规范基金公司做出部署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9:53 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5月1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通知,对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及股权处置有关问题做出新的部署。

  证监会强调,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1年的股东,不得将所持股权出让;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未满3年的机构,证监会不受理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或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申请。


 记者 张汉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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