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披露购房八大陷阱骗你没商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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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9:15 青年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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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报讯 结婚旺年,许多房产商也看准时机大力炒作婚房销售。昨天,浙江省工商局向媒体披露说,工商部门根据日常受理的购房投诉、购房格式合同中存在问题及现场调查撑握的情况,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谨防八大“陷阱”。 据省消协统计,第一季度我省共受理商品房投诉19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29.93%。商品房质量问题、延期交付等仍是房产投诉的热点。
陷阱一.虚假广告 很多房产商会把预售房子的广告设计得非常精美,以吸引消费者的眼球;放在售楼处的沙盘也非常精致,让人一看就难以割舍。但当消费者拿到房子后,发现宣传的效果与实物往往相去甚远。 建议: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因为广告宣传可以构成合同的要约。如果房产公司不同意把广告内容载入正式文本,也要把广告内容保存好。因为这也是今后与房产公司交涉的证据。 陷阱二.土地性质 市场上出售的房产的土地性质不一定相同,有的属于商业用地,但有可能属于划拔土地。由于土地性质的不同,房产的价值与流动性就要受到较大的影响。 陷阱三.使用年限 由于土地性质的不一样,土地的使用年限也有所区别,譬如住宅用地一般是70年,而商业用地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有的房产开发数年后才卖到消费者手中,它的使用年限就相对缩短了。有的则是烂尾数改建的。 陷阱四.赔付比率 一般而言,格式合同中延迟交房、面积不等、权证办理等条款的赔付比率都是双方自行约定的。大多数的格式合同由房产公司提供的,他们会在赔付问题上避重就轻,作出有利于自己一方的约定。 建议:尽量将合同拿给专业的律师把关,根据律师的意见修改合同。如果请不到合适的律师,也要多向业界人士请教。 陷阱五.配套设施 开发商在销售项目时对今后的生活配套设施承诺得完美无缺,但购房者真正领取了住房钥匙准备入住时,会发现许多承诺并不到位。 建议: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 陷阱六.回购承诺 很多商铺都会有几年回购或回租的承诺,但这样的承诺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并出现很多相关的纠纷。 建议:不要对回购抱有幻想。如果对回购很感兴趣,就要对房产商的实力进行全面的考察。因为一些小的房产公司可能会在拿房款后卷钱走人。 陷阱七.巧立名目 一些房产公司会在购房或交房时巧立名目乱收费,从而增加购房者的负担。 建议:对房产公司提出的房款以外的收费项目应逐一比照,不清楚的,及时向物价等相关部门询问,做到不花冤枉钱。 陷阱八.偷梁换柱 有的房产公司把没有达到国家要求的阁楼当正房卖,多收消费者的钱。 建议:如果在合同上明确约定阁楼面积的,应及时向房产公司索要产权证。如果房产公司多算了阁楼面积,可以通过法律或仲裁途径,要求房产公司退钱。 来源:青年时报 作者:时报记者 曾建宁 通 讯 员 吕 律 周黎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