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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规力压“不正当低价出口”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5:58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日前,商务部正式就《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调查和处罚规定(暂行)》(简称“新规”)征求意见。该“新规”出台后,有望大大减少“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

  “新规”指出,商务部在立案后150日内应召开听证会,立案决定发布之日起270日
内结束调查,特殊情况下的延长期也不得超过90日。如果调查过程中,有证据证明被调查人改变其不正当低价出口行为的,商务部也可中止调查 。

  (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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