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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起草顾问建议中国应设独立反垄断机构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12日 00:33 北京现代商报

   商报讯(记者 杨雪婷)昨天,《反垄断法》起草小组专家顾问,北京大学经济法研究所所长盛杰民在昨天亚洲开发银行与经济合作与开发组织联合举办的关于“竞争政策、法律和机构设置”研讨会上,提出建议认为:中国应该设立一个独立、权威的反垄断机构。

  盛杰民所谓独立权威反垄断机构是指一个凌驾于各行业之上的,有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反垄断主管机构,之所以要出现这样一个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反垄断主管机构,盛杰民分析
说,是因为我国除了存在普通的市场上的经济性垄断行为外,还有众多由于政企不分造成的反竞争行为,“即使是一般国有企业,其也往往与行业主管机关、地方政府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难以一时彻底根除。因此需要借助更加独立和权威的专业反垄断机构剪断这种‘藕断丝连’的关系,还之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据悉,2005年11月的反垄断法草案建议分设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和反垄断执法机构,反垄断委员会具有决定重大案件的处理、监督协调各部门的反垄断执法功罪的职责,但其成员是由国务院各部委负责人和专家组成。

  “这样的所谓反垄断委员会能否真正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是值得研究的,其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类似机构也存在一定的差距。”盛杰民质疑道:“例如

乌克兰设有非垄断协调委员会,主席是第一副总理,副主席是反垄断委员会主席和经济部长。权力相当大,即使是其下属的反垄断委员会,也可直接向国家部门发布指令,要求废除修改违反反垄断法的文件。”

  但这个凌驾所有行业之上的独立权威的反垄断机构“能否在近期出现的前景也不明朗。”盛杰民透露。

  “建立一个新机构能够强调政策的独立性和关乎全局的重要性”,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专家爱德华·怀特合恩也提供了来自经合组织的建议,但他认为,“如果这个新机构太过与众不同,就有被孤立和边缘化的风险。”

  而如果不能建立这样一个凌驾所有行业之上的反垄断机构,外经贸大学经济法系主任黄勇认为,在保障反垄断主管机构独立和权威的同时,则需要建立一个反垄断主管机构和产业主管部门的协商机制,来确保国家反垄断法的统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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