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门槛”将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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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07:55 东方网-文汇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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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8日正式施行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强化了对股票发行的市场价格约束和投资者约束机制。用形象的说法就是,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门槛”更高了,对保护公众投资者权益的要求更严了。那么,新办法的“门槛”主要高在什么地方? 一是确定市价发行原则,适度降低财务指标要求。主要是约束以往上市公司折扣增发、转股价无限向下修正等不断摊薄公众投资者利益的行为,旨在保护公司既有股东特别是
在市价发行原则下,公司能否成功发行股票,不仅仅单纯看以往的经营业绩,也取决于投资者对公司整体情况和未来发展的认可。 二是配股引入发行失败机制。《管理办法》规定,配股要采用新《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并引入发行失败制度,即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在采用代销方式配股的情况下,即使股东大会通过了配股决议,也有可能由于中小股东不参与申购而导致配股发行失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