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9种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07:53 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司法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日前联合发布《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9种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该《办法》将于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这9种律师服务收费包括,律师代理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等。

  《办法》指出,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

  《办法》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得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于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公民,律师事务所可以酌情减收或免收律师服务费。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


 记者:田雨 李菲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