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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规划不放行 武汉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5月09日 04:59 荆楚网-湖北日报

  荆楚网消息(湖北日报)(记者孙滨、通讯员凡卫)《武汉市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定于6月1日起施行。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环评,环评未通过则规划不予审批。今年4月26日,武汉市政府市
长办公会正式通过《武汉市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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