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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企业工资不能涨得过快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4月28日 10:08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周祥新)省国资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对省属企业工资总额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逐步建立起在效益增长基础上的职工工资收入适度增长机制。

  省国资委强调,要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逐步建立起在效益增长基础上的职工工资收入适度增长机制,使工资总额增长和工资水平增长与企业经济效益增长保持合理的关系。

  通知也特别提出,严格控制工资过快增长。对工资水平过高、工资增长过快的企业,尤其是2005年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水平高于所在城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企业,从严审核经济效益基数、工资总额基数和挂钩比例。而对人均工资水平过低的企业,在企业人工成本能够承受的情况下,则要适度提高工资总额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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