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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5月1日起,境内居民个人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银行申报用途后,每年即可购汇2万美元。
4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称,将调整六项外汇管理政策,并于5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大大放宽和简化了国内机构和公众购汇、投资的限制,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放宽购汇、投资限制
此次对服务贸易外汇管理政策调整,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境内机构办理等值5万美元以下、个人办理等值5000美元以下服务贸易购付汇手续时,可不再提交相关税务凭证,凭合同或发票即可办理;
二是将以往外汇指定银行、所在地外汇分局、外汇局按5万美元以下、5万至50万美元、50万美元以上分三档审核,调整为外汇指定银行、所在地外汇分局按10万美元以下、10万美元以上两档审核,外汇局不再负责具体审核;
三是允许国际海运企业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购汇支付国际海运项下运费及相关费用,不再对其购汇行为进行限制。
购汇程序简化
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管理,首先,是将过去按出国时间长短分别核定不同数额的供汇,统一调整为确定一个公历年度内的购汇总额,目前这一总额定为2万美元;其次,年度总额内购汇的手续大大简化,从需提供各种真实凭证简化为境内居民个人凭本人真实身份证明并向银行申报用途后即可购买;第三,对于超过年度总额的用汇需求,只要提供了真实需求凭证,经银行审核后仍可按实际需要购买;第四,取消对境内居民个人购汇核销管理。
(观宇/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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